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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茅药酒:依法规范发展 做好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

2017-07-07

7月7日,由中国广告协会主办的“中药广告法律问题研讨会”在京召开。本次研讨会围绕新《广告法》实施以来中药广告中出现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鸿茅药业、江中集团、京都念慈庵等国内知名中药企业受邀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会上,参会嘉宾就当前中药广告法律问题分别发表了意见。大家认为,中药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是中国古代科学的瑰宝,同时也是打开中华文明宝库的钥匙。传承发展中药,需要有一个健康的广告环境,加强中药行业的规范和自律,从而推动中药行业的规范化发展,让中药在健康、有序、规范的竞争环境中为国家和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中医药文化有着几千年的历史,其中源远流长的中国药酒文化已经传承了数千年,作为药酒文化中的代表,鸿茅药酒始创于1739年(清乾隆四年),距今已有278年历史,是我国几千年药酒发展史上能够完整保留和传承下来的为数不多的珍贵药酒,并成为了国家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中医药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是中华传统文化的代表,研讨会上,在提到中医药文化在现阶段的继承和发展时,中国中医科学院教授、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柳长华表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整个国际社会在推动的,它的宗旨是尊重不同民族、尊重文化的多样性。中医药是一种文化,在我国也有很多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中医药项目,这正体现了对文化的尊重。”此外,柳长华还表示中药与西药的不同属性,决定了中药广告应该有规范体系。


鸿茅药酒一直严格自律、诚信经营、守法宣传,全面贯彻落实新《广告法》的规定,坚持用药道地、炮制讲究、制作精细,传承67味中药组方,以内蒙古凉城特有的山泉水纯粮酒酿制,沿用”八步古法“精髓,依托科技创新不断提升产品品质,得到了广大患者的赞誉与支持。


从生产一瓶好药,经营一个好企业,鸿茅一直走在产品升级的道路上。鸿茅药酒作为从凉城走出来的民族品牌,发展之路举步维艰,但我们始终把对药酒文化的传承和创新作为我们这一代鸿茅人的责任,坚持初心不改。鸿茅集团总经理段炬红在会议发言中提出:“诚信是制药企业生存的根本,也是百年企业发展的基石,我们始终坚持真材实料,以放心可靠的优质产品造福百姓,用诚信赢得市场认可,赢得社会尊重,始终坚持守法宣传,加强企业自律,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诚信企业。”


近五年来,鸿茅药酒的市场零售份额始终稳居全国药品零售市场前列,是风湿骨关节品类和药酒品类的双项销售冠军品牌。


作为中医药酒行业的领跑者,鸿茅药酒始终以“做中医药文化的传播者”为己任,“一直在努力唤醒消费者对药酒的记忆,呼唤健康方式和药酒文化的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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